据目击者介绍,当时两名男子在离岸 ...
快刀 发表于 2011-8-6 20:21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向见义勇为的冬泳人孙晓忠律师学习!致敬!:victory: :handshake 向他致敬
向见义勇为的孙律师致敬!
向见义勇为的冬泳人孙律师学习、致敬!
锦州冬泳孙晓忠律师的看法和说法
孙晓忠是锦州永字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去年震惊辽西的女大学生邹时车祸案,就是由他和他的同事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经过艰苦细致的大量工作,终于使邹时依法获得了相应的赔偿。笔者与他同是冬泳协会会员,得知此事深为这种精神所感动,想进一步采访报道,但却遭到孙晓忠律师的惋言拒绝。他说“这没有什么,这是一名律师应该做的。”
今年8月6日,笔者获悉孙晓忠在小凌河一号坝附近成功施救溺水青年的事迹,决定去采访他,但又怕他不同意,可万万没有想到,这一次他欣然同意,十分配合。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7月31日小凌河发生一男性游泳者溺水身亡事件,在110干警、部队官兵、锦州市冬泳协会水上搜救大队队员们顶着烈日进行搜寻打捞尸体过程中,曾有市民传说有个别冬泳队员,向死者家属索要钱财,这件事引起了冬泳人的强烈愤慨。冬泳人的名誉不容玷污,有正义感的网友纷纷站出来在网上发帖指责这种不道德行为。后经了解索要钱财的人,根本就不是锦州冬泳队的队员。为了证明冬泳队的清白,孙晓忠勇敢地站了出来,他说,“这个时候,作为冬泳人我该用行动说话了,这不宣传我个人,这是在宣传锦州冬泳精神,宣传冬泳队的集体荣誉,真正的冬泳人都是无私奉献,根本不索取钱财,遇到这种情况哪个冬泳人也不能见死不救,我要用事实说话,来回击那些传言。”提到溺水事件屡发不止,孙晓忠说:“不熟悉水性的人,千万不要拿生命当儿戏。即便会游泳的人也一定要科学游泳,并一定要结伴而游,有心脑血管疾病的人更绝对不能下水游泳。”
锦州市冬泳协会自2005年10月23日成立以来,在组织冬泳人开展科学冬泳,收获健康的同时,大力弘扬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精神,长年坚持开展水上无偿搜救溺水者。锦州冬泳协会成立以来,先后无偿营救溺水者19人,搜捞溺水遗体13人,参加水上义务搜救或打捞活动14次,参加搜救408人次,收到死者家属送来的锦旗4面,并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 2009年7月,锦州市冬泳协会经过认真考核,挑选素质高,泳技好,有无私奉献的精神的48名优秀会员,组成了锦州市水上义务搜救大队,他们曾多次参加抢险和打捞活动,但从未向死者家属和被施救者索要过一分钱。
今年7月8日冬泳协会水上搜救大队队员杨宝中和队友成功施救两名山东来锦打工的青年,当时,如果再延误几分钟,两青年就会命丧黄泉,事后人家要掏钱表示感谢,被杨宝中婉言谢绝,
8月2日,在打捞溺水者时,冬泳协会水上搜救大队队员王东来和陈隽顶着烈日乘租来的伐子,连续在水上搜寻个多小时,也没收溺水者家属一分钱。
孙晓忠律师说:“个人名利可以置之度外,但锦州冬泳队集体荣誉绝对不容玷污!”这是律师素质与冬泳人奉献精神的真实写照。了解到孙晓忠律师这种想法后,我不由得对他的敬意油然而生,我们都是冬泳人,我们曾参加过多次打捞溺水者的行动,说句心里话,为群众做的有益的事,我们觉得非常高兴和荣耀,我们为自己是冬泳协会的一名冬泳人而自豪。
----林瑞国张智利
(“快刀”转自锦州新闻网) 孙律师咱们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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