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与“英雄”
<FONT size=5> 当他们把"第三只手"伸向别人口袋时,我相信人们对这种小偷的行为肯定是深恶痛绝,可是当他们跳入2.8米深水中将落水的小女孩儿救起的举动,我们不知道该不该给他们一些掌声。一般情况我们很难相信,也无法把小偷与英雄联系在一起,可在现实生活中这却是真真切切的事情,而且就发生在郑州市嵩山路与陇海路路段之间的金水河畔。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首先下水救人者竟然不会游泳,另一位腿里还打有钢板,而且他们是在很多人高喊“救人”,却无人付诸行动的时候从岸上飞奔而下救起了落水的小女孩,令人感叹的是他们救人的经历还不止一次,就在近日他们又救起了一名跌进了河中的女子。这时我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现在的心情,是谴责他们过去的不良行为,还是赞扬他们现在的英雄事迹。因为他们是小偷,可是他们竟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人,而且并没有图回报。为救人手机摔坏了,也没有要求索赔,而且在掌声响起时,他俩却飞一样地逃走了……</FONT><DIV><FONT style="FONT-SIZE: 20px"> 7月3日《东方今报》全程报道了这件事情后,大家说法不一,除了敬意和敬佩之外,大家还是希望他俩能痛改前非走上正道,把这英雄的形象永远留给人们。</FONT></DIV> 原文由 晨泳 发表: <FONT size=5>一码说一码,见义勇为当然要表彰宣传!</FONT> 一名10岁左右的女孩儿玩耍时掉入2.8米的深水中……河岸边有二三十名路人围观,只有两名男子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女孩儿最终得救了。这两名救人者事后悄然离去。一个星期后,有人证实,见义勇为的这两个人其实是小偷,这到底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这又是两个怎样的小偷呢? <br>http://news.qq.com/a/20070703/002820.htm<br><br>两名小偷救下落水儿童,面对赞誉落荒而逃。赵庆、周林生这两个小偷救人的事报道后,引起了巨大反响,各大报纸、网站纷纷转载,100多名市民来电发表自己的看法。在网上,两人被网民称为“中国最有争议的小偷”。<br> <br><br> <br> 一码说一码,见义勇为当然要表彰宣传! <P><FONT size=5>原文由 晨泳 发表: 一码说一码,见义勇为当然要表彰宣传! </FONT></P><P><FONT size=5>更呼吁我们的社会能多一些见义勇为者!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为和谐!</FONT></P> 没坏透,还有点做人的良知.看来能改造好. 没坏透,还有点做人的良知.看来能改造好.<BR> 原文由 丑鱼儿 发表: <br><P><FONT size=5>原文由 晨泳 发表: </FONT></P><P><FONT size=5> 一码说一码,见义勇为当然要表彰宣传! </FONT></P><P><FONT size=5> 更呼吁我们的社会能多一些见义勇为者!</FONT></P><P><FONT size=5> 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为和谐!</FONT></P> <P><FONT face=华文行楷 size=6>这个事是不能混为一谈的,在救护人的生命时他俩是英雄,但在偷盗时,你还能说他们是英雄吗?有时人性在一个人身上表现就象是"怪味豆",希望他俩能改邪归正,做个真正的英雄. </FONT></P> 盗亦有道 <FONT size=6><STRONG>这个事是不能混为一谈的,在救护人的生命时他俩是英雄,但在偷盗时,你还能说他们是英雄吗?有时人性在一个人身上表现就象是"怪味豆",希望他俩能改邪归正,做个真正的英雄.</STRONG></FONT> 原文由 晨泳 发表: 一码说一码,见义勇为当然要表彰宣传! <STRONG>引用</STRONG>: <br><HR SIZE=1><br>原文由 <B>丑鱼儿</B> 发表: <BR><P><FONT size=5>原文由 <B>晨泳</B> 发表: </FONT></P><P><FONT size=5> 一码说一码,见义勇为当然要表彰宣传! </FONT></P><P><FONT size=5> 更呼吁我们的社会能多一些见义勇为者!</FONT></P><P><FONT size=5> 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为和谐!</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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