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恩说爱
本帖最后由 末学 于 2012-6-27 16:13 编辑“以儿女的乐为乐”是天下所有父母亲的共同认识,这句话可能不算夸张。婚配育儿,疼爱有加,人之天性。无论贫穷富贵对儿女的呵护都是一样的,动物界偶尔有对儿女的排斥也是属于不正常现象。
我看过一篇越军追杀我国边民的报道:母亲在逃避追杀时不是为了逃跑的速度快而背着孩子,反而为了儿女侥幸存活抱着孩子逃命,宁肯用自己的身体为孩子遮挡一下子弹。
为人父母者为了孩子哪怕只能维护孩子的一丝生命,短时间的存活,也不惜犯罪、摘器官甚至付出生命而无憾。
“不养儿不知父母恩”。养了儿就知父母“恩”吗?真不见得!
为了父母的赡养问题,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对簿公堂的不在少数。父母含辛茹苦、披星戴月、呕心沥血、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养育了一帮有知识、有学历、有文凭、有级别、有地位、有市场、有脸面、有财富的儿女。
自己老两口需要赡养了,儿女们却各有各的困难。
三个和尚尚且没水喝,何况七八个、十来个和尚哪里来的水喝呢?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父母二人能养育一大帮孩子,一大帮孩子却赡养不了父母二人,岂非咄咄怪事?
若是有遗产,当然就另是一码事了。
“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决不是一句简单的提醒人们孝顺父母的警句。
娶了媳妇忘了娘的马蜂儿子毕竟是少数,炎黄子孙自古以来就知道“羊羔跪乳、乌鸦反哺”。但是,从爱儿女的天性升华到爱父母的理性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殊不知有一种现象:对虐待父母的谴责与对虐待儿女的谴责并不成正比,舆论对前者就宽容得多一些。(我不想谈法律,我只讲讲人性。)当然,我并没有做过统计,我只是凭感觉。
“爱”决不是很容易做到的。真的、假的、细腻的、粗糙的、不得不的、公事公办的、表面的还是发自内心的。
爱儿女的几乎没有假模假式、装模作样的;只有不太会的,没有不太真的。爱父母时,尤其是爱那种没有遗产的、不能看孩子做饭洗衣裳并且没有退休金还能吃能喝的,真的很难。这样的父母再有点病,就更难为人了。
尽管如此,也没有推脱的理由。不管兄弟姐妹多少个,我只当我是独生子女,赡养父母是人的天职。不如此,不为人!
我的父母已经走了多年,我仍然经常想起怹们。我有理由问心无愧,但无理由自夸极致。我常常自问:当初为什么没那么做那么做?
:victory::victory: 好帖。:victory::victory: 祝贺 :victory::victory::victory: :victory:我的父母已经走了多年,我有理由问心无愧!:victory: 领教了,谢谢! :victory::victory: http://bbs.china-ws.org/data/attachment/forum/201206/20/172136bm737hfdx7gyyby4.jpg 真是好帖。 欣赏了您的好贴,谢谢!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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