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圣诞节在澳大利亚“行贿”
圣诞节在澳大利亚“行贿”刘志杰
初到澳大利亚求学时,陌生的环境和人群让我读懂了生活的艰辛。幸运是,我遇到了一个非常好的班主任----那维耶夫·来曼。
来曼是个40 多岁的女教师,和蔼可亲,不仅在生活起居上非常关心我,而且在学业上给了我无微不至的指导。在她的帮助下,几个月时间下来,我终于融入了新环境。
转眼到了圣诞节,这是个当地群众非常重视的节日。我也一直盼着这个节日,因为我很想送来曼一份礼物表示谢意。平时找不到好的借口,而在圣诞节是没有人能够拒绝礼物的。
最终,我从网上选定了一顶圣诞帽。这是中国的一种手工艺品,上边镶有纱织的图案。当地风俗认为,圣诞晚上戴上圣诞帽睡觉,会迎来一年的好运气。我为这个礼物欣喜不已,父母得知我的决定也十分高兴,马上帮我从国内寄了货来。在澳大利亚,这类物品要比国内贵数倍。我从学校通信录查到来曼的地址,迅速把帽子寄了过去。
圣诞节过后,重新开学。一进校园,我就发现停了一辆廉政公署的车。一个消息灵通的学生说:他们来找来曼!有人举报她收受学生的贿赂。这消息让我吃惊不已:来曼这么好的老师,怎么可能受贿?正疑惑不解时,校长板着脸把我叫了过去,我忐忑地进了校长室,有两个警察正坐着等我。经过警察讲解我才明白,来曼的受贿案竟与我有关!原来,澳大利亚政府有规定:为了防止学生受到不公平待遇,教师接受学生礼物的价值不能超过5奥元,并且应该回赠相应的礼品。而来曼不仅接受了相当于35澳元的圣诞帽,并且没有给我回赠任何礼品。这是典型的行贿受贿!
听完警察的话,我急得差点掉下泪来,反复向他们解释:这顶帽子在中国只卖26元人民币,约合4澳元!并且,我是在来曼老师不知情的情况下寄给她的。正解释着,来曼走进了校长室----休假回来的她就接到了电话通知。值得庆幸是,经过警察详细调查,来曼因为回老家陪父母过圣诞,今天才刚刚接到这份礼物,并且还不知道这份礼物的具体价值。面对警察,她解释说:我正打算今天课后和这个学生沟通。看着站在一旁的我
,她认真地说:我应该付你35 澳元。“圣诞帽风波”终于过去了,只是我没想到:本来想送来曼老师的礼物,最后却变成“卖”了,赚了她大约190 元人民币,这真是让我很难为情。
读后感:奥国规定这样具体(5奥元),查办这样及时、严格,谁还敢行贿受贿。值得国人学习啊!
天渊之别:victory::victory: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