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忠冰
发表于 2013-6-5 18:38
逸人 发表于 2013-6-5 14:47:57
冬泳博士 发表于 2013-6-5 14:01 http://bbs.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冬泳网里的马甲有很多 长期以来做为冬泳网的管理人员、我们本着只要马甲不过激、不攻击别人、不扰乱冬泳网的 ...
网络允许以不同的网名发表言辞、评论、见解,但以不同的网名发表攻击、反动、搅局、挑拨、谩骂等言论,这就是马甲,就要严重打击!请管理员严查后予以封闭!还冬泳网一片干净的土壤!
符合法律,很好,坚决支持!
凉爽
发表于 2013-6-5 19:40
看海去吧! 发表于 2013-6-5 09: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海去吧!
发表于 2013-6-5 20:52
可可虾 发表于 2013-6-5 17: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看海姐姐!
看海去吧!
发表于 2013-6-5 21:03
本帖最后由 看海去吧! 于 2013-6-5 21:04 编辑
水忠冰 发表于 2013-6-5 18: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逸人 发表于 2013-6-5 14:47:57
费解!!
请问“发表言辞、评论、见解”干嘛还需要用不同的网名呢?这不多此一举吗?自己有网名干嘛不用?另用网名上网页,其出发点和目的均为见不得光明、、、
田独
发表于 2013-6-6 06:28
本帖最后由 小李飞刀 于 2013-6-5 23:04 编辑
田独 发表于 2013-6-5 12:25 http://bbs.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键是马甲说了什么错话,是否有违法行为!请你把马甲的违法行为公布出来,我看你肯定不行!
。。。。。。
马甲的言行,虽然没有违法,但是,却肆意地践踏了冬泳人的道德底线!已经引起绝大了多数冬泳人的公愤。
小李飞刀只会空喊口号,拿不出一点违法证据,与文革中的造反派有什么区别!被你马甲的人仅仅反对无理由删帖封杀,这也是龙老道如意小舟奋斗的目标。新的网规明确规定必须公布理由,不能滥杀无辜,目的达到,网民欢呼!
你拿不出任何违法犯罪证据,只会扣大帽子,在法律上没有用处。这也是水平太低的关键。
我相信你是个好人,要提高水平。否则屠龙刀滥杀无辜就是罪过。
田独
发表于 2013-6-6 06:36
看海去吧! 发表于 2013-6-5 21: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费解!!
请问“发表言辞、评论、见解”干 ...
问的好,加分!
冰雪天后、傲霜雪、长作霖被封杀,没有可公布的理由。
水忠冰,原名水中冰被无理由封杀!
晓辉
发表于 2013-6-6 19:40
万里船 发表于 2013-6-6 18:22 http://bbs.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使用马甲真的不好,我对马甲深恶痛绝,因为我也深受其害。马甲是不敢把自己的照片贴出来的。飞刀剖析马甲 ...
你敢不敢公布马甲的违法违规事实,既然不违法违规,是你自己胡作非为滥杀无辜,把冬泳协会主席都马甲了,水平太低了,连幼儿园都不如,充其量也就是2岁小孩的智力,想呼风唤雨称王称霸不可能!
○美人鱼○
发表于 2013-6-6 21:27
本帖最后由 ○美人鱼○ 于 2013-6-6 21:40 编辑
:victory::victory: 冬泳网是一片净土,让我们生活在和谐的大家庭里。宽以为怀。畅游在冬泳网的海洋里感到很幸福!
冬泳包公
发表于 2013-6-6 21:55
小李飞刀
新的网规规定封删帖要公布理由,这是龙老道如意小舟和被你马甲的人的胜利。马甲没违法,连错误你都公布不出来,你的水平太低了。出师不利、马失前蹄、沉沙折戟。你也就是幼儿园学前班,好好学习,争取上小学一年级。
冬泳包公
发表于 2013-6-7 06:40
本帖最后由 小李飞刀 于 2013-6-7 05:34 编辑
冬泳包公 发表于 2013-6-6 22:39 http://bbs.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敢不敢公布马甲的违法违规事实,你不敢,就是彻底失败。
你根本就没有违法违规的事实,你敢面对吗!
...
。。。。。。
至于马甲们是否违法,不是本主题讨论的话题。
小李飞刀,马甲们既不违法、也不违纪,就是你的彻底失败!
你心比天高,水平太低。冰水清人、水忠冰就是证据。出师不利,马失前蹄,谨慎谦虚,好好学习。否则你混不下去!
小李飞刀
发表于 2013-6-7 07:14
冬泳包公 发表于 2013-6-7 06: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帖最后由 小李飞刀 于 2013-6-7 05:34 编辑
。。。。。。
再次告诉你马甲:我们正在追究的是:“马甲的始作俑者到底是谁?”以及此人的“马甲到底有多少?
至于马甲们是否违法,不是本主题讨论的话题。
你的“表演”不会扰乱人们的视线!只会加速马甲的死亡!
人们的注意力只会集中在“马甲背后的人到底是谁?”
所有的问题,都将随着马甲主人的浮出而真相大白!
这一天不久就会到来!
不急不急,你在冬泳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先前还在犹豫该不该披露你的本来面目。。。。。。
冬泳包公
发表于 2013-6-7 07:26
小李飞刀,马甲们既不违法、也不违纪,就是你的彻底失败!
你心比天高,水平太低。
冬泳包公
发表于 2013-6-8 04:53
http://bbs.china-ws.org/ucenter/avatar.php?uid=12672&size=small
看海去吧!高智商!高水准!高论断!发表于 2013-6-7 12:30
:victory::handshake
广才
发表于 2013-6-8 20:46
、快枪手 发表于 2013-6-8 13:03:34
马甲是网络的基本属性,为何排斥和打击马甲?!
广才
发表于 2013-6-8 20:52
我认为不违法,听之任之。违法坚决删除!
广才
发表于 2013-6-8 21:00
小李飞刀 发表于 2013-5-31 23:32:21
对于一般的网站,有没有马甲倒无所谓。对于一般的马甲,只要不影响他人,也是无所谓。但是,如果有人像川剧《变脸》一样不停地“变脸”,总是对某一个问题很长时间里耿耿于怀、喋喋不休的话,这就很不好了。
这就好比鲁迅小说《祝福》里的祥林嫂了。本来祥林嫂的悲剧,很是令人同情,可是,当她不停地重复着她的悲剧的时候,即使是最善良的人,也会受不了的。
马甲们反映某人的“精品贴”被删除了,我们的网管能不能找出来,让我们鉴赏鉴赏?看看到底有多么优秀,是不是删错了。
广才
发表于 2013-6-8 21:46
本帖最后由 小李飞刀 于 2013-6-5 23:04 编辑
田独 发表于 2013-6-5 12:25
关键是马甲说了什么错话,是否有违法行为!请你把马甲的违法行为公布出来,我看你肯定不行!
。。。。。。
马甲的言行,虽然没有违法,但是,却肆意地践踏了冬泳人的道德底线!已经引起绝大了多数冬泳人的公愤。
小李飞刀只会空喊口号,拿不出一点违法证据,与文革中的造反派有什么区别!被你马甲的人仅仅反对无理由删帖封杀,这也是龙老道如意小舟奋斗的目标。新的网规明确规定必须公布理由,不能滥杀无辜,目的达到,网民欢呼!
你拿不出任何违法犯罪证据,只会扣大帽子,在法律上没有用处。这也是水平太低的关键。
我相信你是个好人,要提高水平。否则屠龙刀滥杀无辜就是罪过。
民主法治先锋
发表于 2013-6-9 20:19
逸人 发表于 2013-6-9 15:25:25
飞刀兄,马甲越打越多,我这几天看了几个关于马甲的贴,马甲出现有几十个,目前还在继续出现!犹如“野火烧不尽,春春风吹又生”!
最关键是马甲犯了什么罪或有什么错误。如果马甲仅仅推动冬泳网进步,龙老道也自愿变马甲了!
看海去吧!
发表于 2013-6-9 20:57
民主法治先锋 发表于 2013-6-9 20: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逸人 发表于 2013-6-9 15:25:25
飞刀兄,马甲越打越多,我这几天看了几个关于马甲的贴,马甲出现有几 ...
晓辉
发表于 2013-6-10 10:22
飞刀说的千个马甲我不相信。有证据吗?有一百个足够用了,何必千个、万个。
恐怕是以讹传讹,拿不出任何证据。
飞刀拿一百马甲证据,应该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