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大侠
发表于 2017-11-22 16:09
沈阳光市事至今政府还没有修建基地。冬泳队员自费辛苦多年修建的挡风避雨、更衣的场地毁于一旦,为什么对合法组织采取野蛮行政执法行为?为什么冬泳人自己自费辛苦自建冬泳设施,想拆就拆,冬泳形成的场地想赶就赶,这种情况在全国少见,这种状况的存在不利于全民健身,冬泳活动健康发展。
你们要拿起法律武器严惩破坏环境、破坏物品邪恶的暴力执法凶手!
强烈呼吁沈阳光市政府处理执法犯法者!违法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赔偿。
河江海
发表于 2017-11-22 18:04
冰雪乐人 发表于 2017-11-22 11:14
看到此消息,感到很气愤,这是粗暴执法的表现!但冷静的想一下,问题并非那样简单,建与拆,表面是冬泳 ...
有道理
七彩阳光
发表于 2017-11-22 19:03
:'(辛辛苦苦建的家又没了
沈阳-天路
发表于 2017-11-22 19:55
河江海 发表于 2017-11-22 09:28
我们冬泳太难了,看到图片我很痛心。
原因何在?缺少与相关部门沟通
沈阳-天路
发表于 2017-11-22 19:56
缘在鸳鸯江 发表于 2017-11-22 09:31
辛辛苦苦搭建起来的更衣棚,拆除悲哀
感谢缘在鸳鸯江版主对沈阳冬泳人的支持:handshake
沈阳-天路
发表于 2017-11-22 19:57
深海06 发表于 2017-11-22 09:32
痛心啊 !我们的劳动力与汗水。
房子没了可以在建,可是建了又会咋样?有待沟通协调。会好起来的,谢谢关注。
沈阳-天路
发表于 2017-11-22 19:59
上海人 发表于 2017-11-22 09:57
声讨那些法西斯的暴行!声援沈阳冬泳人!
感谢上海人版主的支持:handshake
沈阳-天路
发表于 2017-11-22 20:01
浪泳 发表于 2017-11-22 10:05
这帮人到底哪里的强拆报警
感谢浪泳好兄弟的支持,今天已经报警了,部分冬泳人一起去园林处讨说法了,结果还是可观的。
沈阳-天路
发表于 2017-11-22 20:03
浪花LN 发表于 2017-11-22 10:07
不可思议,令人无语,全民健身小孩子都知道,冬泳人响应全民健身的号召,有错么?
哎!悲哀啊!没有人重视冬泳,也就是不重视健康,无知啊!可悲啊!
沈阳-天路
发表于 2017-11-22 20:03
浪泳 发表于 2017-11-22 10:07
找新北方报一下找刚子
在想办法呢,谢谢提醒。
沈阳-天路
发表于 2017-11-22 20:04
香官愚叟 发表于 2017-11-22 10:43
这是什么行为?别的地方在给冬泳人盖更衣房,这里冬泳人自己盖了个简易更衣棚还给拆了。简直岂有此理。
...
他们就是土匪强盗,他们的行为见不得阳光,在夜间偷偷的干。
沈阳-天路
发表于 2017-11-22 20:05
小露维尼 发表于 2017-11-22 10:52
痛心!越是大城市,反而越不支持冬泳活动。
是啊,看到了北京的事情类似啊
鲨鱼皮
发表于 2017-11-22 20:08
沈阳政府不作为,冬泳人也没办法。现在都说是父母官,可就是不执行。:@
沈阳-天路
发表于 2017-11-22 20:09
冰雪乐人 发表于 2017-11-22 11:14
看到此消息,感到很气愤,这是粗暴执法的表现!但冷静的想一下,问题并非那样简单,建与拆,表面是冬泳 ...
感谢冰雪乐人版主的支持,你的建议和想法很正确,很到位。就是因为沟通的晚了,和共同的不理想造成今天的结果。多谢你的指点。:handshake
沈阳-天路
发表于 2017-11-22 20:11
黄海鲨 发表于 2017-11-22 11:15
国家提倡:全民健身,增强体质!于国于民有益而无害的运动,如此残忍糟蹋!理该讨要个说法!
感谢黄海鲨版主关注和支持。一些领导思想境界还没有达到该水平提高。,:L该回家休息了。
沈阳-天路
发表于 2017-11-22 20:12
鱼弟 发表于 2017-11-22 11:18
真好,冬泳爱好者们都在这里的环境冬泳
:L:L:L
沈阳-天路
发表于 2017-11-22 20:12
鱼弟 发表于 2017-11-22 11:20
他们为什么不让咱们一起健身强体呢?
因为他们不健身:(
沈阳老徐
发表于 2017-11-22 20:17
法治社会那里有法可讲 黑天专干偷鸡摸狗的事 是他们的本性
沈阳-天路
发表于 2017-11-22 20:29
净心居主人 发表于 2017-11-22 11:20
看了以上朋友發的帖子。很是痛心!我們國家是法制國家。我們犯法了嗎?有問題了強拆是解決問題的的為一辦法 ...
谢谢净心居主人对沈阳冬泳人的关心,有你们的支持困难是暂时的。
沈阳-天路
发表于 2017-11-22 20:31
冬泳小相 发表于 2017-11-22 12:17
岂有此理!
感谢支持:handsh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