妫水人 发表于 2006-11-21 05:52

[讨论]尊敬的斑竹们,珍惜你手中的删贴权利

<P><FONT face=黑体 size=7>原文由 山东龙 发表: 哈哈,北京的领导可真厉害,住在祖国的首都,全国人民的支持,结果冬泳一年交会费5元,还鸡鸡歪歪。现在做什么不要化钱??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适当太高点会费,对你们这些北京大爷们真是九牛一毛,还斤斤计较,真是丢脸丢人!~~~真是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FONT></P><br><P><FONT face=黑体 size=7></FONT>&nbsp;</P><br><P><FONT face=黑体 size=7>敬请大家讨论</FONT></P>

巴山夜雨 发表于 2006-11-21 12:27

息怒吧,

晨泳 发表于 2006-11-21 10:12

<P><FONT face=华文行楷 color=#0033ff size=7>既然妫水队长让大家讨论,那我先谈谈我的看法:</FONT></P><br><P><FONT face=华文行楷 color=#0033ff size=7>山东龙的意思也是对北京冬泳发展的一种关心,他也认为5元钱会费真是太少了,现在做什么不要花钱?干什么不用钱啊?十几年前的5元能和现在比吗?物价翻多少倍的增长,可是我们的会费还还是停留在十几年前的标准上,确实太少了,就目前的现状,山东龙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山东大汉有豪爽的性格和说话的方式,也没指名道姓,谁也别对号入座.在这个冬泳网中,我们是一个大家庭,用不着说话咬文嚼字的,把意思说明白,大家听的懂就行了,关键是说话的主要内容,如果说妫水队长接受不了,那我替山东龙向您道歉,有不当之处还望多多原谅,希望我们在这个大家庭里少一份烦恼,多一份快乐!</FONT></P>

晓旗 发表于 2006-11-21 14:37

原文由 妫水人 发表: <br><P><FONT face=华文行楷 size=5>尊敬的燕鱼斑竹:<FONT color=#ff3300 size=7>是我做得过分了吗?从一开始见到这张帖子就感到非常气愤,这是冬泳论坛,每个人尽可以发表个人的看法,同时也不能强行把自己的看法强加于别人,我从来不愿意在论坛上与任何人面对面地去辩论一个话题,我曾劝过虾米人不要和晨泳正面冲突,因为大家走到一起不容易,过激的言论有伤友情,我早就对你们一些人口号式的帖子看不惯,但我从未回过,毕竟人各有志,不爱看的帖子不看,不爱回的帖子不回,但这种带有谩骂性质的帖子我不得不做出反应,我很尊重你,你提出给你的博克投票,我每天打开网页第一件事就是投票,每半小时投一次,你们邀请我参加你们的冬泳乐园,我学现卖参加进去,鉴于友情,我把这张帖子发到你们专区,希望你们能够有一个好的答复,但在山东龙未做出任何解释之前,你们却把它删了,是我做得过分吗?</FONT></FONT></P>

燕鱼 发表于 2006-11-21 15:44

我非常感谢妫水人为我的博客投票,但我认为,山东龙并不是针对哪一个人,再说了,之所以叫论坛,就是说明在这个地方大家可以畅所欲言。本来山东龙就没有错,你却把帖子兴师问罪般直发烟台专区,我是顾及情面才替山东龙向你道歉,而你却不依不饶到处发起讨论,你讨论什么?山东人对那些光说不练的主就叫“讥讥歪歪”,你要是愿意对号入座就请便,感兴趣你还可以查词典。烟台专区是冬泳人的乐园,我觉得水中游泳的鱼删帖删得对,因为你这种讨伐式的帖子大家不喜欢看,有点影响情绪,况且鱼已经提前给你发了短信息,并无过错。在这里,我劝妫水人老哥,做人要厚道,得让人处且让人,我们应该大度一些,摒弃前嫌,携手共进,为各自的俱乐部,为中国冬泳网,为我们的冬泳事业多做点实实在在的工作。另外,做出成绩的人才敢喊口号,我们可并不是口号震天响,工作没成绩的人。<br> <br> <br> <br>

晨泳 发表于 2006-11-21 12:40

<SPAN id=yu61932><BR><FONT face=华文行楷 color=#0033ff size=7>同志:不要生气了,我也代表山东龙替您道歉了,正如您所说的,大家到一起很不容易,都作出点让步,这样才能体现出咱们冬泳人 宽广的胸怀!在一起快快乐乐的多好呀,各人有各人的见解,都可以保留意见,但是我们的目的是健康是快乐,这样争执下去,真的很伤和气了.听晨泳一句话,到此为止行吗?</FONT><BR></SPAN>

晓旗 发表于 2006-11-21 14:36

原文由 妫水人 发表: <br><P><FONT face=华文行楷 size=6>尊敬的燕鱼斑竹:是我做得过分了吗?从一开始见到这张帖子就感到非常气愤,这是冬泳论坛,每个人尽可以发表个人的看法,同时也不能强行把自己的看法强加于别人,我从来不愿意在论坛上与任何人面对面地去辩论一个话题,我曾劝过虾米人不要和晨泳正面冲突,因为大家走到一起不容易,过激的言论有伤友情,我早就对你们一些人口号式的帖子看不惯,但我从未回过,毕竟人各有志,不爱看的帖子不看,不爱回的帖子不回,但这种带有谩骂性质的帖子我不得不做出反应,我很尊重你,你提出给你的博克投票,我每天打开网页第一件事就是投票,每半小时投一次,你们邀请我参加你们的冬泳乐园,我学现卖参加进去,鉴于友情,我把这张帖子发到你们专区,希望你们能够有一个好的答复,但在山东龙未做出任何解释之前,你们却把它删了,是我做得过分吗?</FONT></P>

水中游泳的鱼 发表于 2006-11-21 15:38

妫水大哥,我很尊重您 ,帖子是我删的,想你也看到我给你的留言了,矛盾不可激化,要化解。<BR>你到烟台专区发帖子我们非常欢迎,也会喜欢。<BR>但是你的帖子我还是给你删除了,就是我删贴时已经跟您讲过的一样,有些回帖就是挑起矛盾的, 当然你的帖子也是来者不善。有些网友可能都看到了,歧视山东人的话都出来了。明显有可能挑起网内的各地专区之间的矛盾,不利于我们的团结。 <BR><BR>妫水大哥(我始终尊敬您),你让我这版主等着看热闹吗?<BR><BR>我觉得删得有理!<br><br>[此帖子已被 水中游泳的鱼 在 2006-11-21 15:40:32 编辑过]

海风 发表于 2006-11-23 15:44

我支持燕鱼和山东龙,他们都是心直口快的坦荡之人。北京俱乐部的事,要么你们别挂在网上,挂在网上别人参加讨论,那也是出于关心,没别的意思!别说北京那么大的地方,就是烟台这小地方,以前在俱乐部里揩油的(我说的揩油是那些想白冲水的等)也不在少数,山东龙对这点也是痛恨的,我也是。难道你们希望别人不理北京的论坛吗?山东龙的道歉纯粹是画蛇添足,没必要。<br><br>[此帖子已被 海风 在 2006-11-23 16:00:17 编辑过]

海底森林 发表于 2007-11-14 21:10

原文由 海风 发表: 我支持燕鱼和山东龙,他们都是心直口快的坦荡之人。北京俱乐部的事,要么你们别挂在网上,挂在网上别人参加讨论,那也是出于关心,没别的意思!别说北京那么大的地方,就是烟台这小地方,以前在俱乐部里揩油的(我说的揩油是那些想白冲水的等)也不在少数,山东龙对这点也是痛恨的,我也是。难道你们希望别人不理北京的论坛吗?山东龙的道歉纯粹是画蛇添足,没必要。<BR><BR>[此帖子已被 海风 在 2006-11-23 16:00:17 编辑过] <FONT color=#f73809 size=6>我赞成!</FONT>

鱼叉 发表于 2007-11-14 08:59

<P><FONT face=黑体 size=7></FONT>&nbsp;</P><P><FONT face=黑体 size=7>&nbsp;&nbsp; 敬请大家讨论</FONT></P>

鹰鹰 发表于 2007-11-15 14:24

怎么还真粘的 不放的?我 前前后后看到现在,联系其他的 帖子,都没觉得有这么大的气可生的,<br>真想不通!我 是医生,弱若的问下:不会有更年期心态吧?!晨泳劝的够 诚恳了,也该歇歇怒了!<br>砸我 的砖吧!

金龙鱼 发表于 2007-11-15 14:18

<FONT face=华文行楷 color=#3d11ee size=6>我对你们事情并不知情,但我个人认为,作为版主,管理是他的职责所在,版主在删贴时却必须要慎重考虑,有时也可以对其中的内容作部分删除。这样可能效果会更好一些;作为泳友,虽然有发表各自言论的自由,但这个自由是有限度的,并非无限自由。</FONT><br><br>[此帖子已被 金龙鱼 在 2007-11-17 16:47:49 编辑过]

金龙鱼 发表于 2007-11-15 15:53

好的!就砸你一块砖,是橡皮的.

三湖人 发表于 2007-11-16 20:44

<P><FONT size=6>广东人什么钱都敢赚</FONT></P><P><FONT size=6>北京人什么话都敢说</FONT></P>

禁止登陆 发表于 2007-11-18 14:19

不让他登陆看看还能说什么

鱼叉 发表于 2007-11-19 09:40

<P><FONT size=7>原文由 禁止登陆 发表: 不让他登陆看看还能说什么 </FONT></P><P><FONT face=华文新魏 size=7></FONT>&nbsp;</P><P><FONT face=华文新魏 size=7>&nbsp;&nbsp; 又给李林出了一个高招.</FONT></P>

到中流击水 发表于 2007-11-19 22:04

我也有同感,被版主莫名其妙地删了11篇,要是能说说删的理由也好呀.

鱼叉 发表于 2007-11-21 09:40

<P><FONT size=7>原文由 禁止登陆 发表: 不让他登陆看看还能说什么 </FONT></P><P><FONT size=7></FONT>&nbsp;</P><P><FONT size=7>&nbsp;&nbsp;&nbsp;<FONT face=华文行楷> 干脆,带人到他家中把电脑给他砸了!</FONT></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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