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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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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9 0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2#
发表于 2008-5-19 08:33 | 只看该作者
默哀!!!为死难同胞!!!你们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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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5-19 00:34 | 只看该作者
默哀!!!为死难同胞!!!你们一路走好!还有我们为你们祈祷,为你们的子孙,为咱们的后代,更好的重建美好家园!!!你们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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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5-19 09: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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