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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民这个健身开心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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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8-14 12: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上善乐水 于 2014-7-22 18:54 编辑

        锦州市民都能记忆犹新,当年兴建小凌河水上公园的时侯,副市长 ---- 岳铁贵是总指挥,他不惧强权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市领导英明决策,在兴建水上公园的同时,在南大坝上修建了两个大型的露天游泳池,一个在老南门口的南大坝上,另一个在大白楼的南大坝上。当年开放票价2元,管理井井有条,一到暑期人山人海,人们奔走相告,欢欣鼓舞的说,市领导给怎咱老百姓办了件大好事。在露天泳池开放的年代里,小凌河几乎消灭了淹人悲剧的发生。但好景不长,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那麽好的大型露天泳池被废置了,更有甚者的是先后又被填平,承包做游乐场了。自从这两大露天泳池被填平取消后,一到署期青少年游泳没有去处啦,只好到处野浴,多年来,造成几十人溺水身亡。老百姓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代价。为了今后杜绝溺水,淹人的悲剧重演,为了强化我市游泳运动的开展,强烈要求市政府严肃对待人命关天的大事,尽快恢复南大坝水上公园的两大露天游泳池的原貌,还锦州市民这个健身开心的乐园。

注:此建议已由023号信息员发市长信箱了。



[此帖子已被 上善乐水 在 2008-8-14 14:50:36 编辑过]
2#
 楼主| 发表于 2008-8-14 17:28 | 只看该作者

锦州七月磨难多

今年淹死七八个

挖沙老板真坑人

    填平泳池是罪过

 

没有泳池那里游

自然水域有陷窝

学校家长责任大

企求政府弥陀佛

注:不知何人下令,把锦州小凌河水上公园的两个大型露天游泳池给填了改做它用,他们真败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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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8-14 14:26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上善乐水[/B] 发表:

    “综合治理 ”“ 标本兼治”“百姓利益无小事”,不能只挂在嘴皮子上啊!

       锦州有个好书记,相信会有个圆满结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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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8-14 15:05 | 只看该作者

不让人们野浴,那不是办法。被淹死的学生都没有去野浴,只是在河边玩耍,而我们的河底无人管理,被挖沙者弄成陷阱,导致学生溺水身亡,是否应当追究挖沙者的法律责任,还是要追究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呢?为什么在东湖没有全面考虑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呢?!因为人毕竟是死在本应是供人们休闲娱乐的东湖里!

政府花好多钱,在东湖建了十几个岛就是不肯不花钱建个浴场,好象是怕淹死人,结果就在东湖,人反而被淹死了,不知道有关人士是怎么想的?!如果让人们都远离河水,那么锦州建东湖那就是错了,因为那是引诱人们去河边,有着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如果希望人们去河边,却不给人们一个河里游玩的场地,那就是渎职行为,更要承担其法律责任!

笑看人生曾经写信建议锦州市长仿照吉林市的松花江江边浴场,在东湖也建一个河边浴场。给人们一个暑期纳凉和游泳的好去处,并可以由冬泳协会承担免费管理、教练和安全监督的义务。只要象北戴河海滨浴场那样用网绳围出一片浅水区来就完全可以的,一定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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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8-14 15:58 | 只看该作者
是谁在制造陷阱?
让人们丧失生命!
是谁不以人为本,
有建议无人肯听。
建一个河边浴场,
不花钱完全可行。
让人人学会游泳,
用幸福告慰亡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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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8-14 12:52 | 只看该作者
强烈要求市政府尽快恢复南大坝的两个露天游泳池的原貌,还锦州市民这个健身开心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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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8-8-14 13:59 | 只看该作者

    “综合治理 ”“ 标本兼治”“百姓利益无小事”,不能只挂在嘴皮子上啊!

        是谁批准取消锦州南大坝水上公园两大露天游泳池的?他和挖沙老板就是小凌河几年来淹死几十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帖子已被 上善乐水 在 2008-8-14 14:31:18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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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8-15 08:01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秋风[/B] 发表:

强烈支持.还锦州健身乐园.


修东湖公园的目的就是健身游乐,应该早点修建一个安全的露天游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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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23:15 | 只看该作者
        为了今后杜绝锦州周边自然水域溺水,淹人的悲剧重演,为了强化我市游泳运动,全面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强烈要求市委,市政府严肃对待人命关天,锦州周边自然水域劣境的这一问题。尽快恢复南大坝凌河水上公园,原有的两大露天游泳池的原貌,还锦州市民这个游泳健身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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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8-15 08:11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四水[/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秋风[/B] 发表:

强烈支持.还锦州健身乐园.


修东湖公园的目的就是健身游乐,应该早点修建一个安全的露天游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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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8-14 21:17 | 只看该作者
锦州有个好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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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8-8-14 20:47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威海青蛙[/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上善乐水[/B] 发表:

    “综合治理 ”“ 标本兼治”“百姓利益无小事”,不能只挂在嘴皮子上啊!

       锦州有个好书记,相信会有个圆满结局的!


接二连三死人没有反应,起码说明现在没有好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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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8-8-14 20:52 | 只看该作者
真怀念那些不用打捞人的日子,看来还是不难做到的。谁做了好事人民都不会忘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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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8-8-14 19:22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笑看人生[/B] 发表: 强烈要求市政府尽快恢复南大坝的两个露天游泳池的原貌,还锦州市民这个健身开心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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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8-8-14 21:15 | 只看该作者

不能只挂在嘴皮子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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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8-8-14 20:52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上善乐水[/B] 发表:

    “综合治理 ”“ 标本兼治”“百姓利益无小事”,不能只挂在嘴皮子上啊!

        是谁批准取消锦州南大坝水上公园两大露天游泳池的?他和挖沙老板就是小凌河几年来淹死几十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帖子已被 上善乐水 在 2008-8-14 14:31:18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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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8-8-14 19:35 |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还锦州健身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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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08-8-18 07:45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逢铁[/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四水[/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秋风[/B] 发表:

强烈支持.还锦州健身乐园.


修东湖公园的目的就是健身游乐,应该早点修建一个安全的露天游泳池。


夺走生命谁之过

责任清楚不用说

露天泳池重建日

百姓不再受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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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8-8-18 10: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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