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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从根本上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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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10-30 17: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湖北荆州3名大学生结梯抢救落水少年而英勇献身,参与救人的荆州冬泳人鲁徳忠、杨天林、韩德云表现出冬泳人的英雄本色,搭救出落水的大学生。
向见义勇为,付出宝贵生命的三位大学生致敬!他们是大学生和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


向三位奋不顾身抢救落水大学生的冬泳人学习!你们是全国冬泳人的楷模,更是冬泳人的骄傲!

痛定思痛,我一直主张中小学生都应当学会游泳。在日本,小学生不会游泳就不给发毕业证书,而在我国却不是这样的。我们锦州市的市委书记张鸣歧就是因为不会游泳,而被洪水夺去了生命。为此我曾建议辽宁省委要派会游泳的人当锦州市的市委书记或市长,否则是不够条件的。

临近江河湖海的中小学生必须学会游泳,就是不临近江河湖海的中小学生考上大学也会到临近江河湖海的城市里去学习,因此,全民健身计划应当把中小学生学会游泳作为健身的一项重要指标,哪个城市做不到就罢免市体委主任或市长。

学会游泳其实是很简单的事情,中小学生一学就会,年纪大些的人也一样能很快学会游泳的,这是从根本上杜绝溺水事件发生的最有效的办法。党中央指出:“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政治。”我不知道这最大的政治是怎样落实到杜绝溺水事件发生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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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0 17:56 | 只看该作者
我听说在日本没有溺水的人,因为他们一小就学会了游泳,那是政府行为,是真正的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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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10-30 19:04 | 只看该作者
好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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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10-30 21:08 | 只看该作者
痛定思痛,从根本上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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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0 21:15 | 只看该作者
学会游泳应当是全体公民的必修课。
因为会游泳不但是一项健身的运动,更是保证生命安全的必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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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0 21:21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冬泳网应当敦促国家游泳协会和冬泳委员会向中国体育总会提出号召中小学生学会游泳,并将其纳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各级体委真正重视起来,下大力气抓好全民会游泳的工作,这样一定可以从根本上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这才是真正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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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0 21:27 | 只看该作者
真正算作是英雄的,不是学生,而是冬泳队的三个老头。

象三个遇难的大学生一样,这三个老头是善良的,其行为闪烁着人性的光辉。他们是好人,他们在这个社会上活的那么久了,却仍然具有这种高贵的品质,这不能不令人肃然起敬。

第二,三个老头一下子救了六个人,在水里救人是个相当危险的活,濒死的人的本能常常令其疯狂,行为极不配合,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能够平均每人连救两人,难度实在太大,也实在危险之极。大家可以设想,他们平均往返岸边两次,其行为极其可贵!

第三,三个老头能够全身而退,活着,能够不辜负家人爱的等待,能够再次回到家中与家人团聚,而不是让家人流泪痛苦,和老婆一块撑起一个家,让孩子有个归属,与朋友一起分享生活,而不是给别人遗憾。

所以,这样的人才是英雄。
(以上内容转自猫眼的帖子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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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10-30 21:41 | 只看该作者
想法可嘉!
做起来难?
现在搞教育的比我们清楚!
现实中要以人为本!安全、经济为上!
出了问题赔偿少则20万/人,多达40万/人以上。
经济赔不起?!责任负不起?!
不要说游泳、滑冰、滑雪(吉林市的大专院校滑冰课基本停止、冰场不浇)。
就是郊游组织起来都非常困难。
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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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10-30 21:58 | 只看该作者
“淹死会水的,打死犟嘴的”真的要重新定位!
救人精神固然可嘉,但他们离岸边没有多远,若稍会点儿水性也不至失去生命,毕竟生命对人生只有一次,太可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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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10-30 22:00 | 只看该作者
有想法,对普及游泳大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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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10-31 06:08 | 只看该作者
向三位奋不顾身抢救落水大学生的冬泳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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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10-31 06:20 | 只看该作者

国家教育应规定游泳课不及格不能毕业

国家教育部规定全国六年毕业游泳课不及格不能毕业(游400米以上为及格).其他国家对游泳都有规定.全国人大开会做规定.体现以人为本.
       伍力和2009-10-31曰6:17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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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10-31 07:42 | 只看该作者

普及游泳想法太好了

笑看人生的普及游泳的想法很直得提倡.可真要做起来那就是另一回事啦.
就拿我们鞍山来说吧六十年带建的二一九游泳湖,水质可想而知啦.现几呼变成了鱼塘.周围的梯子早以被强行拆掉.后来是老百姓自己又做的.
一句话要是领导不重视我们做起来很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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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10-31 07: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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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10-31 07:58 | 只看该作者
想法正确意念好,落实起来难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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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9-10-31 08:22 | 只看该作者
落实起来的确很难。

发达国家学校有自己的泳池。我们身边呢?连成年人游泳的泳池都不能保证。以我们市为例,市内唯一的体育场游泳池太小,还有消息说体育场要动迁搬到市郊。可能这唯一的大众泳池几年之内也要消失了。市内有两个小区有游泳池,三十元的票价也不是大多数人能承受的。市郊有个电厂游泳馆太远,坐公交要将近一小时,来回就得一天时间。而且今年票价也涨到二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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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9-10-31 08:34 | 只看该作者
高屋建瓴,有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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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9-10-31 08:38 | 只看该作者
因噎废食,是当今中小学教育的现状,怕出危险,废除了很多体育项目,如爬绳,跳箱等,更不用说游泳了,实际上,遇到真正的危险时,就啥也不是了,光凭热血是不行的,只会造成更大的牺牲。让孩子们学点保护自己的本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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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1 09: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快刀 于 2009-10-31 08:22 发表
落实起来的确很难。

发达国家学校有自己的泳池。我们身边呢?连成年人游泳的泳池都不能保证。以我们市为例,市内唯一的体育场游泳池太小,还有消息说体育场要动迁搬到市郊。可能这唯一的大众泳池几年之内也要消失 ...

现在把钱都投在建筑其他的楼堂馆所上了,对游泳场馆却无人重视,结果总有溺水身亡的人,这是政府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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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1 09: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星海太极鱼 于 2009-10-31 08:38 发表
因噎废食,是当今中小学教育的现状,怕出危险,废除了很多体育项目,如爬绳,跳箱等,更不用说游泳了,实际上,遇到真正的危险时,就啥也不是了,光凭热血是不行的,只会造成更大的牺牲。让孩子们学点保护自己的本领 ...

组织小学生学游泳都是在浅水区,那一定不会有危险的。外国人能够做到的事情,我们中国人为什么就不行呢?我们中国毕竟已经不是贫穷的国家了,为什么还眼睁睁地看着青少年被淹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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