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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晴川冬泳队章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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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1-30 14: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希望大家看后提出好的建议,谢谢。










武汉晴川冬泳队是常年活动在武汉南岸嘴长江段的冬泳爱好者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组成的民间非赢利性健身组织。通过这个群众性健身平台达到“身心健康、团结互助、和谐快乐”的目的。本队的宗旨是“我冬泳、我健康、我奉献、我快乐”。

队员

1
冬泳爱好者申请成为本队队员实行“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原则。


2
实名签字认可本队章程,并在及时缴纳队费(队费为100/年)后,即可成为本队队员。


3
退出本队时只需公开声明即可,但所缴队费不退。



虽未公开声明,但第二年不续费也视为自动退出本队。

4
队员享有队务特别是队费的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并可以充分发表自己对队务的看法和意见,任何人不得压制。


5
队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6
队员要以队为荣,不可有影响本队荣誉的不良言行。
7
队员要积极参加队里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队长请假。
8
队员要有奉献精神,接受或承担力所能及的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人的工作。
9
队员如有严重损害本队的行为,由协调委员会决定终止其队员资格。

队员大会

1
队员大会由全体队员组成,是本队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本队任何事情

2
三人联名可以提出大会议题。
3
大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通过的决定本队任何队员都要服从和执行。
4
队员大会一年举行一次,一般在年底举行。
5
队长、、副队长、版主和其他人员的任命由队员大会决定。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协调委员会

1
协调委员会成员由队员大会决定。

2
协调委员会由七名成员组成。队长、副队长、版主为当然成员,其他成员可由三名队员联名提议。如提名人数超过限额应进行差额选举。

3
协调委员会成员因各种原因可以辞职,其空缺由队长提名填补。

4
协调委员会是队员大会任命成立的对队务进行协调管理的常务机构。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

5
协调委员会协调管理队务时,要进行全面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实行“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经费管理
1
经费来源:
1)队员缴纳的队费。
2)每次活动完毕后的结算零余。
3)其它个人或组织的赞助、奖励、发放及其收益。
2
协调委员会成员必须指定专人对经费进行管理,要做到“账款物相符”。
3
每次活动时由两人负责,一人负责管理现金支出,一人负责支出项目,且均在公开情况下进行,他人不得染指。
4 使用原则:仅限于涉及全体队员和全队的公共事项(如制作队旗、锦旗、租船,与兄弟队交换的礼物等)。
特别注明:无论是何种饭局,均由参加者AA制买单。
5 每次活动结束后应在网上和基地进行明细公布,队长签字,接受队员的监督检查。

特别免责条款
   本队队员清楚地知道参加冬泳活动和本队组织的其它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和条件,并非所有人都可以或能够参加。也清楚地知道各种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意外和危险。其他参加人员并非专业人士,无必然义务也无相当的能力挽救或避免意外和危险的发生。因此当然地知道意外和危险可能会对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所以本队队员自身承担意外和危险,不追究本队及其活动组织者和其他参加人员的责任。
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参加本队和本队组织的活动时,本队视为其监护人也清楚地理解并同意上述条款。






                                                                                                                     

                                       
2#
发表于 2010-1-30 15:15 | 只看该作者
章程立得好!能否将重大比赛的报名费也列入会费开支?理由是参加人都是因集体荣誉需要才参入的,共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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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0-1-30 15: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过江龙0313 于 2010-1-30 15:15 发表
章程立得好!能否将重大比赛的报名费也列入会费开支?理由是参加人都是因集体荣誉需要才参入的,共探讨!

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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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2-2 23:02 | 只看该作者
章程立得好!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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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2-3 08:02 | 只看该作者
章程立得好!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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