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感激的人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冬泳网的魅力!他是我学习的榜样!---连续报道之一!

  [复制链接]
21#
 楼主| 发表于 2011-1-24 12: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9# 海豚大侠


    这个太好了,谢谢您了海豚大侠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楼主| 发表于 2011-1-24 1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 灵山


    谢谢这位朋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1-1-24 20: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感激的人


    感激泳兄,图文并茂,充满激情,向你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4 2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 哪都敢游


   谢谢您的回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楼主| 发表于 2011-1-25 13: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感激的人 于 2011-3-16 12:27 编辑

   这是老大赛利姆今天早上在水上给我们照的合影!




          早上,老大赛利姆给我来电话,说到水上商量石局后事办理事宜,问我去不去?本来打算送完媳妇上班回家的,媳妇说,你最好去一趟。看看什么时间到石局家进行悼念。我觉得有道理,就去了水上。这不,那么多的人都在等着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1-1-25 20:12 | 只看该作者

  哥俩好!祝哥俩冬泳身心双丰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楼主| 发表于 2011-1-25 22: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 天地人和


    谢谢您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1-1-25 23:41 | 只看该作者
感动,敬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06: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8# 小木船


    谢谢您小木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1-1-26 09: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感激的人


    好文章,感动着我们每一个人~~~好大哥,我们学习的榜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13: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0# 心想事成


    谢谢您的回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2:0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感激的人 于 2011-3-16 12:28 编辑

这是今天五九的第一天老大赛利姆到水上拍摄的照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11-1-29 13: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14: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3# 雨蒙


    谢谢您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2011-1-29 15: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兴安雄鹰 于 2011-1-29 15:52 编辑

回复 1# 感激的人


    仅仅不到4个月的时间,他没有倒下,没有趴下,没有自暴自弃,没有灰心丧气,没有怨天怨地,没有死去活来,没有纠缠不休,没有打闹玩命。而是以博大的胸怀,善良的慈心,原谅了肇事者。开始了他的新生活。

   确实不一般。胸怀博大,慈心善良,不畏严寒,拍照著文,辛勤耕耘,热心回报。值得学习,令人尊敬。

3


M# Q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6#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16: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5# 兴安雄鹰


    您和老大赛利姆,都是我们大家欣赏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16: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感激的人 于 2011-3-16 12:30 编辑

  这是四九的第一天老大赛利姆到水上给泳友们拍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8#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16: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感激的人 于 2011-3-16 12:31 编辑

  这是三九的第一天老大赛利姆到水上为大家拍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11-1-29 1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感激的人


    我比起老大赛利姆和您来差得远了,虚心向你们学习、致敬! l& S$ k!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0#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16: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9# 兴安雄鹰


    您了,太客气了。谢谢您回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5-6-8 09:30 , Processed in 0.046564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