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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笑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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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止冬泳,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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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5-27 04:41 | 只看该作者
来太原汾河吧、这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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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11-5-27 11:03 | 只看该作者
有网友发帖子说:据法晚报道,北京针对“野泳”出法规,最高罚款100元。

不知道为什么在北京会把在自然水域里的冬泳视为“野浴”?假如真的是这样,北京的冬泳运动就没有生存的希望了。



如果北京市政府明文禁止在自然水域里游泳的话,那么北京的冬泳运动就将成为违法的运动,这真是十分遗憾的事情。

当年毛主席号召人民去江河湖海中游泳,在大风大浪中锻炼,这是十分正确的。现在有的地方政府却不允许人们到江河湖海中游泳,这是没有道理的。当然在有些水域为了饮用水卫生限制随便下水游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把在自然水域的游泳定为“野浴”,横加禁止,这是不合清理的。


在以人为本的今天,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在“野泳”中的确发生过溺水死亡的现象,但是我们也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就把道路都封闭了,那是愚蠢可笑的思维方式和低级幼稚的无理行动。

建议北京市冬泳人向离自己最近的中国冬泳委员会、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甚至国务院提出自己的观点,如果北京市都不让冬泳了,还要中国冬泳委员会做什么用啊?!

政府可以规定在一些适宜的自然水域进行冬泳,但是不应当把冬泳定为是“野浴”的违法行为而实施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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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1-5-27 12:16 | 只看该作者
加强体育运动!还被禁止!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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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1-5-27 13:14 | 只看该作者

该争取的、一定要争取!
许多规定是有问题的,可以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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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1-5-27 19:28 | 只看该作者

  他禁他的,我游我的。5月16日我们到北京后海游泳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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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1-5-28 04: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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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主| 发表于 2011-5-28 14:05 | 只看该作者
北京也应当向吉林、长春、哈尔滨、大连、丹东、沈阳、锦州、抚顺那样,在规定的自然水域内开展冬泳或游泳活动。如今北京不能象长春和锦州市政府那样掏出钱来建设“冬泳之家”也就算了,结果还不让冬泳人在自然水域游泳,尽想罚款,真是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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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1-5-28 14:20 | 只看该作者
毛爹爹、邓爷爷都是野泳的倡导者!
他们应该找他们理论理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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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1-5-28 14:2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之大,无奇不有,好多该管的事没管好。
游泳何罪之有?又让那位领导费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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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1-5-28 16:40 | 只看该作者
该争取的、一定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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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1-5-29 05: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龙老道 于 2011-5-29 21:33 编辑

回复 28# 笑看人生


    政府官員也是人,对沒有親身体会的事不理解,並不奇怪,应多介绍野游的好处,切不要用教训的囗气,如叫他们向長春学習,用毛主席的话作依据等,这样会加深矛盾的.在"论吼与吼歌---"里今天又補充了两首改版歌,可供上书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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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1-5-29 06:54 | 只看该作者
还我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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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1-5-29 10:08 | 只看该作者
看:济南政府为泳友办的好事!


坐落在济南解放阁的游泳池,是济南政府投资50万修建的泉水游泳池。
  《大海情》的总结:进行了实地观察,给我的感觉是这里简直是太美了。之所以说它美,一是泳池的水全部是泉水。泉水是从泳池南面的石缝间喷出的泉水,落差有2-3米高,像是一个小瀑布,水是那么的清澈。二是泳池的泉水不是死水,是流动的。泳池的北段有几个口,当池子里的水超过正常水位时水就往外流水,这样整个池子的水就是活水。水温在10-13度左右。三是环境干净整洁。不论是池边、还是更衣室都特别的干净整洁,很温馨。四是免费的,游泳不花钱,免费游。综上,可以说是目前国内最牛的室外游泳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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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1-5-29 1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5# 悟昇午影


   北京的冬泳人总是在政府禁游的倡导下坚持游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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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1-5-29 10: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四元柱


      转贴:我对 条例(草案)的意见

《北京日报》载文游野泳罚款100元

游泳的朋友争取维护自己游泳的权利,赶快发表自己的意见,征求意见截止到5月31日。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节录
 第四十四条(河湖开发利用活动管理)饮用水源区河湖禁止从事网箱养鱼、旅游、游泳或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开发利用活动。
第四十六条(开办水上旅游项目的要求和条件)按照北京市总体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河湖景观娱乐区开办水上旅游,水上旅游项目和规模实行总量控制。
  水上旅游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行洪、水资源配置的要求
  (二)不对水体造成污染,不降低规定的水质标准;
  (三)保护水工程安全;
  (四)不得破坏水生态;
     (五).......
第七十二条(污染水体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XX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直接或者间接向河湖倾倒污染水体的污水、污物,毒鱼、炸鱼、电鱼、设置拦河渔具、使用对河湖水体有害的鱼药和高毒、高残留农药,情节较轻的,处以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放养家畜、家禽、洗刷车辆、衣物和其他器具,倾倒少量污水、污物,在非指定水域游泳的,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
                我对条例草案的意见
              ==================
      首先感谢北京市水务局;在制定《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我提出对第七十二条 (二)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放养家畜、家禽、洗刷车辆、衣物和其他器具,倾倒少量污水、污物,在非指定水域游泳的,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的意见;
   (1) 60年代毛主席畅游长江,北京开辟了很多天然水域游泳场,当时的口号是“到江河湖海去锻炼。”我就是从那时到玉渊潭天然水系游泳至今。70、80年代经常在玉渊潭天然水系游泳的人数约2万人,如今不到2千人。主要原因是这定为非游泳区,可是北京的天然水域目前那个是方便市民的游泳区呢?所以把这些在天然水域的游泳者由原来的合法,变成了“非法”官方媒体(如《北京日报》)把这种“到江河湖海去锻炼。”的行为贬为“游野泳”。其实这是一种心态;没有收到这些游泳者钱就是“游野泳”划船的为什么不是“划野船”呢?因为交钱了。
   (2)游船与游泳那项对水体污染大呢?最近10多年昆玉河水系游泳的人数大减,但是水质急剧恶化,追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是;为了跑汽艇和脚踏船把原来由人工割水草,改变为使用化学除草剂,除草的同时鱼虾也灭绝了。破坏了生态平衡。所以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游船、而不是游泳造成的。
    (3)(草案)第七十二条 (二)所说的“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这个范围我不清楚是指定的什么范围,细读(草案)好像是北京地区的所有河湖。我认为应该分级做出规定,生活饮用水源用此规定。非饮用水源应该放宽到可以游泳。因为游泳对水质没有特别实质的影响。
   (4)我对非饮用水源游泳滑冰的建议:主要应该是采非提倡、非禁止的策略。政府要改变心态从民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如国家大剧院前面的水池,原先的设计是夏天戏水冬天滑冰。现在弄成了夏天不许戏水,冬天不能滑冰。民众会怎么想呢?)建设和谐社会理应要以积极的态度解决矛盾,尽量避免加深矛盾。
   (5)如果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开办一些免费游泳滑冰的场,所或者是公益性非盈利的场所。(例如紫竹院什刹海的冰面出租给别人盈利,双方获利,而广大市民呢,连“野冰”都不许滑。)如果没有能力。我们也没有过高的要求,就按我第(4)条说的主要应该是采非提倡、非禁止的策略。

  
   衷心的希望;制定条例时能参考我的意见。
                                    谢谢!
                                                  此致;
敬礼!

当前位置-> 北京水务局首页 > 在线服务  民意征集
http://www.bjwater.gov.cn/tabid/181/Default.aspx提意见是这个网址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说明
http://www.bjwater.gov.cn/tabid/134/InfoID/16576/frtid/70/Default.aspx草案全文是这个网址

我的意见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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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1-5-29 11:04 | 只看该作者
ktw兄弟可能没尝过先交钱的好处吧,我给你道来。青岛胶州湾沿岸遍布着钢厂,化肥厂,农药厂,造纸 ...
大风哥 发表于 2011-5-26 12:51



    适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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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1-5-29 12:21 | 只看该作者
  让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先去罚老毛吧!老毛畅游长江,罚款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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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1-5-29 14:41 | 只看该作者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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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1-5-29 17: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7# 四元柱


    我在"论吼与吼歌---"中有五首冬泳人之歌,反映了冬泳人的心声,並作了评论,可以補充到意見书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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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主| 发表于 2011-5-30 16:01 | 只看该作者
全国冬泳人联合起来,为争取冬泳的权利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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