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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生鱼片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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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22岁战士不会游泳 探亲路上下水救人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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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7-10-15 16:00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事例很多了,今年夏天我们锦州就有一个大学生不会水,在救一个落水儿童时丧生,太可惜了!

学会游泳,从小孩子开始吧!

22#
发表于 2007-10-15 18:47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快乐老头[/B] 发表:
    22岁战士不会游泳 探亲路上下水救人牺牲
    可惜!一命换一命不值!
23#
发表于 2007-10-15 19:42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阿庆嫂[/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海马60[/B] 发表: 精神可贵,事与愿违
还是奉劝不会游泳者,不要单独贸然下水救人,这次幸好水不是太深,还能托出水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精神是可贵的,但没有达到目的就没有意义了! [/quote]

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

 

24#
发表于 2007-10-15 20:02 | 只看该作者

 

      王林林的义举同样感人,向你学习!

25#
发表于 2007-10-16 11:39 | 只看该作者

        关于赵连成一命换一命值不值,我认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应该肯定的是这种“精神”!这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我军历史上曾涌现过无数个舍己救人的英雄。是人民军队培养了这样的英雄。

        另一方面我认为社会上的一些酗酒者应该已此为鉴,要适量饮酒不要为了自己一时的痛快而使别人付出生命的代价,果真这样你的心里能安吗?如果当时赵连成不在场,你还能活在世上吗?如果没有这样的事,赵连成这样的好战士是不是可以为社会做更多有益的事呢?

        我认为我们都要珍惜自己和别人的生命!

26#
发表于 2007-10-16 15:08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快乐老头[/B] 发表:
    22岁战士不会游泳 探亲路上下水救人牺牲
    可惜!一命换一命不值!

可惜,太可惜!

 

27#
发表于 2007-10-16 19:33 | 只看该作者

对英雄敬佩之余,我觉得还应该从此事中悟出一个道理来。游泳是一种生存技能;游泳是一种救助别人的本领。我们作为冬泳人应该感到骄傲,我们还必须学会自救和救助。我们有责任宣传游泳的好处,让更多的人学会游泳。不再让悲剧重演!

都是由于不会游泳惹的祸!



[此帖子已被 浪里金身 在 2007-10-31 21:40:11 编辑过]
28#
发表于 2007-10-27 05:56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快乐老头[/B] 发表:
    22岁战士不会游泳 探亲路上下水救人牺牲
    可惜!一命换一命不值!
不应该用值与不值来简单评价!
29#
发表于 2007-10-27 06:28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鹰鹰[/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三省克己[/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傲雪寒梅[/B] 发表:
       多么优秀的战士啊!用年轻的生命换取一个酒鬼的生命,太可惜了!

不能做1加1小于2的事,得不偿失。

[/quote] [/quote]将见义勇为的大题小做了!
30#
发表于 2007-10-27 06:35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鹰鹰[/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三省克己[/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傲雪寒梅[/B] 发表:
       多么优秀的战士啊!用年轻的生命换取一个酒鬼的生命,太可惜了!

不能做1加1小于2的事,得不偿失。

[/quote] [/quote]将见义勇为的大题小做了!
31#
发表于 2007-10-27 22:20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会飞的鲟鱼[/B] 发表: 可惜!一命换一命不值!
32#
发表于 2007-10-28 19:08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笑笑妈[/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阿庆嫂[/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海马60[/B] 发表: 精神可贵,事与愿违

还是奉劝不会游泳者,不要单独贸然下水救人,这次幸好水不是太深,还能托出水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精神是可贵的,但没有达到目的就没有意义了! [/quote]

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

 

[/quote]
33#
发表于 2007-10-28 20:39 | 只看该作者
     毛主席的号召是对的,全民都到江海河湖里去锻炼,象类事的问题就不会发生的!
34#
发表于 2007-10-28 21: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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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报》的新闻标题是:《流行新锐:游泳速成腰带》。我们的广告承诺是:专利新产品,包您七天会游泳! 本产品由一位中国发明协会会员在2001年夏天研制成功。试销产品投放市场五年来,经过旺苍、成都和北京等地广大游泳爱好者的大量使用实践证明,它主要具有“教学速成”和“游泳保险”两大功能,是一种颇受中小学生和女士们欢迎的大众化游泳器材。许多专业人士认为:本发明对于游泳教学来说完全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它将会彻底改变整个人类游泳运动的现状,加速推动全民游泳时代的到来。所以,本专利经常被全国的许多科技成果推介部门列为“重点推广项目” 、“金牌项目”、“赢利好项目”等等。

从本发明新产品问世以来,全国已经有30多家报刊杂志进行了报导宣传,其次还有近百家互联网站也帮助我们建立了宣传网页。只要大家把“游泳速成腰带”这 6个字输入“地址”栏内进行实名搜索,就可以查阅到许多的相关内容。

35#
发表于 2007-10-29 01:35 | 只看该作者
          向英雄学习!
36#
发表于 2007-10-29 10:28 | 只看该作者
此话题非常非常沉重!

此事报纸一登就引起一番争论!

见义勇为应大力弘扬!

但不应被过度宣传和滥用!

俗语说得好“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

会游泳也不一定有能力会救人!

何况不会游泳!

幸好有人帮助救上落水者!

支持、表彰、学习的同时要深思!

不能简单的用值于不值来定论!

37#
发表于 2007-10-29 10:29 | 只看该作者

此话题非常非常沉重!

此事报纸一登就引起一番争论!

见义勇为应大力弘扬!

但不应被过度宣传和滥用!

俗语说得好“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

会游泳也不一定有能力会救人!

何况不会游泳!

幸好有人帮助救上落水者!

支持、表彰、学习的同时要深思!

不能简单的用值于不值来定论!

 

38#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0 09:22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浪里金身[/B] 发表:

对英雄敬佩智余,我觉得还应该从此事中悟出一个道理来。游泳是一种生存技能;游泳是一中求助别人的本事。我们作为冬泳人应该感到骄傲,我们还必须学会自救和求助。我们有责任宣传游泳的好处,让更多的人学会游泳。不再让悲剧重演!

都是由于不会游泳惹的祸!

 

说的好!

39#
发表于 2007-10-30 09:30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泽雅[/B] 发表:        多好的战士啊!太年轻了!



救人也要注意安全。

40#
发表于 2007-10-31 10:54 | 只看该作者
多好的战士啊!下水救人牺牲
可惜!一命换一命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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