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an老兵新传 于 2015-8-30 00:50 编辑 : @4 h" X# }$ k4 m4 I: v8 L
1 ~0 s a7 O& u3 X, ] 毛主席说过:一个人做一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 . [# T9 {4 V5 ]4 ?/ J
8月29日星期六上午,我与武汉市的义务献血冠军、1953年出生的郭珍玲大姐一起横渡长江。大约10点40分左右,归来出江滩公园,我们在前往527公交站取山地车的路上,眼尖的我看见地上的一部手机,马上捡起,看显示屏有一条横裂缝,加之该手机不怎么养眼,就心不在焉地放入了袋子里。 12点前紧赶慢赶前往游泳馆,忙完池底吸尘,吃完中餐,正好是下午1点的开放时间,此时才有时间拿出捡到的手机查看。 手机是开机,打我的手机,能够接通。我的手机显示号码为13720334065。 我对当班的程胜利老师和龚有乐说了此事,并对程老师说:您查看一下该手机,有没有亲友的电话号码,给他们打过去,让人家来认领。 程老师二话不说马上就“捣鼓”起来。一会儿,程老师对我说,机主的父亲马上就来领取。 一旁的龚有乐说:“人家来了会不会说捡到手机的人是小偷啊。”该话虽然道出了一种社会现实,但并非是主流。不过,我还是觉得老龚说这话让我有一点诧异。 2 m+ z$ ]* d7 {8 F6 e
下午2点刚刚过去,我提醒程老师把手机带到身边,别人来了,很可能先会打该电话联系的。 我趁机照下了该手机的照片。 + Z- ]; ~" l q0 v4 N
果不其然,大约2点30分,人家打来手机,人就在观察区准备认领了。程老师走出游泳馆,将手机还给了人家。
+ ^- h; v( z9 w& L 知道我捡到了手机并归还,有人还说:你们冬泳队的那个人(救生员),前几天在中午11点30分泳客退场后,安装吸尘用具的时候,捡到了一个塑料手提箱,内有毛巾、洗发液等,他先将物件拿到了员工休息室,出来后正巧别人找来了,失主问有人看见塑料手提箱没有,但无人应答。 3 P* b b" c. A$ J% a. M/ K
后来那人带着女儿来游泳馆,女儿就是用的“捡到”的很新的塑料手提箱。 6 A- f+ S2 w8 _8 l
$ v9 j! g$ h( h 还有人对我说:“程胜利在跟你玩套路,你明不明白?” 不就是让程老师一个人全程操作吗?管它什么套路呢! 反正我认为: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千万不要有归己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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